2005年5月6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讨债拘人质有理变违法
戴伟龙 陈秋生

  本来可以依靠法律讨回钱款,可债主却将欠债人非法拘禁。5月3日,四川人岳某和3个老乡被宁波警方刑事拘留。
  今年3月,象山人林某向岳某借5000元钱,说5天归还,每天利息100元。5天后,林某只还了500元的利息,而提出再借2万元,利息照旧。岳某就介绍张某等老乡给他凑了钱。可事后林某只还了3000元利息,就不见踪影。
  4月30日晚上,岳某等人找到了林某,带到宾馆逼债。5月2日,林某趁机向朋友发出求救短信,朋友报了警。宁波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和江北文教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击,解救了林某,并抓获了涉嫌非法拘禁的岳某4人。